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管理 > 签订了劳动合同还能保留应届生身份吗

签订了劳动合同还能保留应届生身份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5-06 109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506*****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对于应届毕业生来说,他们是在应当顺利完成学业的年份按期毕业的人群。通俗而言,学生在完成大学教育的最后一个年度,即被视作应届毕业生。但是如果经过毕业那年,步入毕业次年阶段,此时则不能再归类于应届毕业生范畴,而应该被认定为往届生。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签订了劳动合同还能保留应届生身份吗

签署就业协议后,若身处毕业之年度,依然被视为应届毕业生。

所谓应届毕业生,即是在应毕业之年份顺利完成学业的学子。

以简洁明了的话语来说,学生在高校教育的最后一个学年,皆属于应届毕业生范畴。

如果跨越该毕业之年份以后,已是步入毕业之后第二年之时,那么此等情况便不在应届毕业生之列,而被归纳为离校生群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应届生签了三方协议不想去了怎么办

签署了三方协议并决定终止履约时,当事者会面临继续履行、弥补损失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所谓“三方协议”,即是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印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

此份文件旨在明确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以及学校三者之间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从而对解决应届大学毕业生包括户口迁移、档案寄存、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事宜提供法律依据。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特邀律师:
肖直清律师 四川成都

肖直清,四川智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参与了众多民事案件工作至今已有三位数以上,有着丰富的民事案件经验,律师执业后也善于多角度、全方位思考案件,从案件本身出发,灵活运用自身专业法律知识,根据个案特性充分收集证据和准备诉讼思路,切实为当事人解决各类法律问题。秉持“维护好当事人的利益是实现自身的价值”的执业理念,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出发点,坚持认真对待每一个当事人的委托事项,竭力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擅长办理各类民事诉讼、经济纠纷、婚姻家庭、侵权纠纷案件。详细>>

在线咨询
  • 劳动合同解除和劳动合同终止的区别

    2024-05-19115 人看过

    除开遵循预定协议进行解除之外,以及在劳动者遭受人身威胁、被强行雇佣的场合下取消劳动合同时不需要执行任何特定的法定程序以外,其他情况都必须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处理。 相较之下,劳动合同终止对法律程序的特殊要求通常并不那么明显。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劳动合同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3511 人,获好评率 100%

    肖直清,四川智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参与了众多民事案件工作至今已有三位数以上,有着丰富的民事案件经验,律师执业后也善于多角度、全方位思考案件,从案件本身出发,灵活运用自身专业法律知...

  • 续签劳动合同可以调岗吗

    2024-05-19104 人看过

    当涉及到劳动合同期满后的续签过程中出现工作岗位调整的问题时,须遵循以下正确程序:首先,用人单位有责任与员工就具体岗位调整事宜进行及时沟通和协商;其次,所有调整行为均需建立在员工自愿且主动接受的基础上;最后,即使在对员工工作岗位做出调整后。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需支付补偿吗

    2024-05-19189 人看过

    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需根不续签之具体原因予以判定。若雇主坚决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则应根据劳动者在该岗位上的工作年限,参照每年递增一个月薪资的标准来计算经济赔偿金;反之,如劳动者明确表示不愿再继续签署劳动合同,则无需额外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金。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签了劳动合同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吗

    2024-05-19113 人看过

    依据相应的法令法规,劳动者有权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通告自己将于何时终止这宗劳动合同中的雇佣关系。若并无任何双方商定之提前期逾越30日之规定存在,自劳动者正式通告之日起,满30日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告解除,同时劳动合同也随之失效。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哺乳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2024-05-19120 人看过

    但女职工如果有下列情形发生时,也可以被解除劳动关系: 一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是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的。 三是与另外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不合法的,按法规的要求,员工旷工只是当天不给工资,如果旷工一天扣500元,属于克扣工资行为,可以申请仲裁的。关于单位旷工扣了500工资是否合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肖直清,四川智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参与了众多民事案件工...

  • ​店里雇佣营业员需要签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私营企业和请帮手带学徒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个体工商户),均应通过签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关于店里雇佣营业员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如果有发放记录等证据证明企业发放的工资与劳动合同的工资不一致,一旦发生纠纷,仲裁机构和法院会支持以实际工资为准。关于工资未跟劳动合同一样怎么处理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单位与员工未签劳动合同,除过失性辞退外,有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关于单位与员工未签劳动合同辞退是否会进行补偿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应通过协商、申请调解、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单位及时签约;如果已经超过一个月,则可要求单位每月向其支付双倍的工资,但最多支付十一个月。关于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私企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依据,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关于私人企业不签劳动合同是否违法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这类位于中间位置的用人单位(亦即劳务派遣公司)通过制定这样的合约模式,得以作为劳动者履行社会保险以及工资发放等相关责任的代理人,进而为接受劳动力的另一端(用工单位)带来便利,使之无需直接背负此类责任。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物业续聘程序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15分钟前回复:

关于物业续聘程序是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物业续聘程序是,如果有业主委员会在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可以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就物业服务合同续聘或解聘进行表决,赞同达到过半即可。 然后根据业主大会表决情况进行续聘或解聘,如果解聘的话可以通过招投标进行物业服务企业选聘。 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合同是建设单位和物业公司签的合同,在没有业委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前一般情况是顺延,直到业主委员会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止。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八条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但是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对方。 【温馨提示】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遇到的法律纠纷点与需求点,华律平台专业律师将为你1对1解答,给你详细的解决方案。

劳动合同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肖直清,四川智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参与了众多民事案件工作至今已有三位数以上,有...

劳务合同能不能有附加协议

法律顾问律师27分钟前回复:

关于劳务合同能不能有附加协议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能。 劳务合同是可以有附加协议的,可以对相关事项进行补充说明,应当遵照执行。 劳务合同如果满足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劳务合同才有可能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劳务合同的附加条款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的规定的,是有法律效力的。

信阳工伤休息待遇是怎样的

法律顾问律师37分钟前回复:

关于信阳工伤休息待遇是怎样的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信阳工伤休息待遇是怎样的 信阳工伤休息待遇是严格的按照工作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来进行计算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 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二是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员工退休是否解除劳动关系?

法律顾问律师45分钟前回复:

关于员工退休是否解除劳动关系?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员工退休此时并不是解除劳动关系,而是终止劳动关系。 此种理由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职员可以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 具体来说,若是退休职员已经累计缴纳了十五年的养老保险,那么在退休后,可以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

上班时间受伤是否属于工伤,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内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 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上班时间受伤是否属于工伤,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