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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口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离婚冷静期上诉可以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5-06 70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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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口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双方有婚姻财产约定的,以双方约定为准;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了财产分割一致的,以协商结果为准;如果双方没有婚姻财产约定或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分割;一方的婚前财产或是婚后属于个人的财产,均归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1063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1063条第3项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都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另外,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27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无论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都是必然的。当然,要是夫妻双方没有共同财产或者就各自财产做出了约定的,那么可能不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另外,若是认定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自然在离婚的时候也不能要求分割。

三、离婚冷静期上诉可以吗?

离婚冷静期不存在上诉的情况,离婚冷静期并不属于法律的判决情况,离婚冷静期为男女双方提起离婚申请后强制执行的,只要提起离婚即适用离婚冷静期,我国《民法典》离婚冷静期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不适用冷静期时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况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在司法实践中,离婚冷静期是属于民事行为,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来选择离婚的具体办理方式,但起诉离婚不适用冷静期,这时法院是可以以判决书的名义来判决离婚夫妻之间需要办理离婚的,判决是即时生效的,不存在冷静期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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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施家庭财产分配时,需要注意哪些关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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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在实施家庭财产分配时,需要注意哪些关键事项 在进行分家析产时,需要特别关注以下环节及事项,以便确保公平合理地处理财产问题:,参与分配的财产必须是属于全体家庭成员的共有财产,这是不分彼此、相互共享的资源; 其次,在进行财产分割过程中,我们应充分尊重家庭成员们的意见和观点,通过坦诚沟通与友好协商来达成共识; 此外,我们还需要将家庭共有财产与每个个体的私有财产进行清晰的识别和分离; 最后,关于个人财产部分,我们不建议也不会主动参与任何形式的分配,保持其原始状态不变; 同时,在整个分家析产的流程中,我们积极鼓励并推行每个家庭成员之间的平等享有权益,确保公平公正地进行财产分配。 这些都是基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涉及到建立良好家庭风气、宣传家庭美德以及家庭文化建设等方面。 在此基础上,夫妻之间应该充分体现出对彼此的忠诚、尊重和关爱; 家庭成员内部也应注重尊老爱幼、团结互助,以此来构建和谐、美满且高尚的婚姻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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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写遗嘱的法律要件有何种,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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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代写遗嘱的法律要件有何种 1、遗嘱可以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2、口头遗嘱不违反法律规定; 3、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4、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律允许他人可以代写遗嘱,但是不是说他人就可以随便代写遗嘱。 因为遗嘱毕竟涉及到遗嘱人的利益,而且甚至是涉及到一个家庭的利益,所以代写遗嘱可不是一件小事情。

离婚如何认定共同债务

法律顾问律师15分钟前回复:

关于离婚如何认定共同债务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生产、经营中所负的债务。 一是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 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二是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 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为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重婚罪离婚后如何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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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婚罪离婚后如何分割财产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重婚罪离婚后离婚,财产分割有以下几种方式: 1、双方具有财产分割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2、没有约定的,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重婚属于法定的过错情形,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离婚后小孩抚养费如何变更

法律顾问律师17分钟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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